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湖北粮力宝肥料有限公司粮力宝有机复混肥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项目 湖北省

公告内容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1***5J)所报《湖北粮力宝肥料有限公司粮力宝有机复混肥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项目备案代码:2****8-4注册后查看2-0**$3-0**$3-6注册后查看2)位于拾回桥镇汉宜大道8**$3号,项目性质为改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设1条腐植酸复混有机肥生产线,配备相关公用及环保设施,项目利用动物粪便(鸡粪、猪粪)、矿源黄腐酸钾、黄腐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破碎、混合溶解、沉降、离心、干燥、堆肥发酵、筛分、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腐植酸复混有机肥2****0吨。项目类别为C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C4****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原材料确保要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成分,并做好每一批次的原辅材料进厂台账记录,同时要确保项目原辅材料入厂前需进行成分检测,对含有抗生素及重金属的原辅材料禁止入厂。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及新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间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生物质锅炉废气、破碎、筛分、包装粉尘和堆肥发酵过程臭气等。

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塔内采用钠碱脱硫,塔外采用氢氧化钙作再生应用)”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破碎、筛分、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DA0***2高空排放;堆肥发酵过程臭气采用“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剂洗涤塔(喷淋液采用天然植物除臭剂)”处理后通过1**$3m高排气筒DA0***3高空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综合设计集气系统,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堆场和锅炉灰渣场应有覆盖等防尘措施。厂区裸露地面采用绿化抑尘措施。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6-2****2)表1限定值1;项目NH3、H2S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中表1及表2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二级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根据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荆门市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荆环函〔2****4〕1**$3 号)要求,对照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绩效分级指标要求优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全厂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需规范建设雨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拟建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入拾回桥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8-1****6)表4中三级标准及拾回桥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执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临公路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4a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脱硫渣、沉降离心杂质、锅炉灰渣、废包装材料、袋除尘收集粉尘、机修废油等。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脱硫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沉降离心杂质外售作有机肥料综合利用,锅炉灰渣交由周边农户收集用于农田施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机修废油收集至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产品加工区、化粪池等区域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定期检修,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七)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t/a、氨氮0.0***4t/a。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颗粒物0.1**$3t/a、SO2 0.1**$3t/a、NOx0.8**$3t/a。其中COD、氨氮、SO2、NOx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台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