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雷州市流沙港渔业码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事项名称 |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雷州市流沙港渔业码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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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渔港 | 建设年限 | None |
总投资 | 1****5.0万元 | 资金来源 | 省下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统筹全市类似资金和继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或债券资金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拆除损坏流沙港渔业旧码头,原位恢复重建码头长1***4m,其中,东侧码头长6**$3m,北侧码头9**$3m,宽1**$3.5**$3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水域面积约1.7**$3万㎡,疏浚量约3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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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9-8注册后查看8 |
电子邮件 | lz8注册后查看8@1***3.com | 邮件编码 | 5注册后查看0 |
邮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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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的期限为2****5-0**$3-2**$3
至2****5-0**$3-2**$3。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