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美图智能装备制造(肇庆)有限公司汽车喷涂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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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美图智能装备制造(肇庆)有限公司汽车喷涂设备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美图智能装备制造(肇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罗湖大道南面、规划2**$3米路东面路段 |
编制单位 |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成后年生产1***8套喷涂设备,其中汽车配件喷涂设备1***2套、铝型材喷涂设备1**$3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者施工用水。 2.施工扬尘:工地出入口和主要通行道路进行硬底化,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3.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并按规处置。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现场、降低设备声级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严禁鸣笛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激光切割开料、锯床切割开料、打砂、抛光、焊接、喷漆+晾干工序废气和食堂油烟,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隔声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