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肇庆市大旺大展压铸企业有限公司年产乐器配件36万件、汽车配件840万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大旺大展压铸企业有限公司年产乐器配件3**$3万件、汽车配件8***0万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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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市大旺大展压铸企业有限公司年产乐器配件3**$3万件、汽车配件8***0万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市大旺大展压铸企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建设路1号

编制单位

肇庆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有项目主要从事乐器配件及汽车配件的生产,年产乐器配件3**$3万件及汽车配件8***0万件(产品为铝合金金属材质),应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进行本次技改项目,增加注塑机等设备,年产汽车配件、乐器装配注塑件约1***0吨,纸箱1***0吨,取消现有项目压铸、喷砂、抛光工艺,但不改变金属配件产品产量,技改后全厂年产乐器配件3**$3万件、汽车配件8***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在原有厂房进行技改,不涉及基建工程,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油烟,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适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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