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惠审管批字〔2****5〕1***9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文景广场及淄博路等街路人行道安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综执发〔2****5〕7**$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景广场及淄博路等街路人行道安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6注册后查看5-1**$3-0**$3-9注册后查看8)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文景广场、淄博路(吉运巷至静宁街两侧段)、惠安大街(政务大厅至荣和源宾馆段)、郑州路(静安一区至四区商户门前)、静宁街(惠新医院至吉运东门段)。
三、项目管理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文景广场维修改造:更换广场毛面大理石面砖铺设2注册后查看0㎡,拆除更换花岗岩道牙(5**$3cm×2**$3cm×1**$3cm)1****4m,拆除更换高为1***0cm不锈钢人行道护栏7**$3m,拆除更换花坛圆内挡墙贴砖7***2㎡,场地硬化拆除及垃圾清运等。
(二)对淄博路(吉运巷至静宁街西侧段)、惠安大街(政务服务大厅至荣和源宾馆段)、郑州路(静安一区至四区商户门前)、静宁街(惠新医院至吉运东门段)等路段的破损面砖拆除并恢复6.9**$3万㎡,拆除新建道牙2****7m、拆除新建树框2***0套。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文景广场维修改造、人行道改造等工程设计方案。
七、项目建设工期
2****5年5月—2****5年1**$3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8.5**$3万元,工程费1****8.4**$3万元,其他费5**$3.5**$3万元,预备费5**$3.5**$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财政资金。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8年1**$3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3〕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文景广场及淄博路等街路人行道安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文景广场及淄博路等街路人行道安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5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