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你公司报送的《夹江县四川新润兰石油有限公司新兰油库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夹江县黄土镇万松村三组,总投资3注册后查看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铁路专用线和油库扩建。(1)铁路专用线扩建:从既有专用线尾端退回约3**$3.8m,曲线上作切线延长1***3m(直线),拟在装卸线东侧新建1***2×2m栈桥一座,配套设置1**$3个鹤位卸油系统;(2)油库扩建:拟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建2#罐区(设置钢制圆筒形立式内浮顶储罐8座,总容积1注册后查看0m3,单个容积为2****0m3),以及配套完善消防泵房、污水处理、办公设施,应急设施。
项目已在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取得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9-5注册后查看6-0**$3-0**$3-8注册后查看2】FGQB-0****7号)。项目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3年版)的通知》(乐府发〔2****4〕1**$3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装修过程门窗处应设置防尘网,或采用无尘切割器,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采用罐车运至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与地面清洗废水、洗罐废水、油罐切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和厂区绿化。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油气控制:①收油控制要求。通过铁路罐车收油,除拆装灌装鹤管之外的时段,收油鹤管与铁路罐车灌装口(人孔)应密闭,采用上部卸油法,即通过鹤管从油罐车上部用泵或虹吸自流的方法。②储油控制要求。采用内浮顶罐存储汽油和柴油。密封方式采用机械式鞋形一级密封+边缘刮板二级密封,同时,浮盘附件均采用相应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人孔设置有拧紧的有垫片的人孔盖;液位计量井设置有拧紧的有垫片的计量井盖;采样井设置有穿孔织物密封;真空阀设置有密封的重力机械驱动;通气孔采用最新处理技术减少排放。③汽油扫仓废气和向汽车罐车发油控制要求。向汽车罐车发油采用底部装载发油方式,发油快速接头和油气回收快速接头采用自封式快速接头;发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收集,与汽油扫仓废气一并送入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冷凝+活性炭吸附干式真空泵解析工艺)回收处理后,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0-2****0)要求,且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8-2****0)废气治理可行技术的要求后,经排气筒(DA0***2)排放;发油时应采用防溢流系统,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时,不应有油气泄漏。④VOCs泄漏控制要求。汽车油罐车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同时对油库内泵、鹤嘴、阀门、法兰、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⑤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HJ1****8-2****0)无组织排放运行管理要求。⑥其他措施。工程所有管道均进行防腐处理,对埋地管道采取特加强级防腐,保证设备及管道的安全运行,减少油品泄漏。
(2)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3)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注册后查看3-2****1)的要求后,废气引至楼顶屋面高空排放(DA0***3)。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的底座安装减震垫和保护套等;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进出罐车的管理和调度,槽罐车在作业及进出油库时禁止鸣笛;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于室内,利用建筑隔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入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房油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定期清理,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①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含油浮渣及含油污泥,②油罐清罐、管道等设备的清洗产生的油泥,③设备维护保养及作业产生的油抹布、油手套、劳保用品,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⑤质检室废物,⑥含油消防沙及吸油毡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以新代老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高温天气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八)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罐区、发油区、扫仓区、卸油泵棚、柴油发电间、隔油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设施为重点防渗区,化验室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及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十)危废暂存间管理。危险暂存间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6-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注册后查看2.2-1****5)修改单执行。
(十一)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7-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3-2****7)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核定四川新润兰石油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5〕3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3.7***8吨/年。
四、本批复仅代表生态环境意见,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产前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4号)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县经信局、黄土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5年4月3日
抄送:县经信局、黄土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