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昌平区钻子岭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Lq3O-sxDZUn5qwpyGwaaw?pwd=m15g 提取码:m15g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9日。
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swswzx@bjchp.gov.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979027928@qq.com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