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叉车)使用登记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03月04日办理完成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叉车使用登记业务,现对审批信息进行公示:

申请单位: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登记设备:叉车

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冀F05930(25)、车11冀F05931(25)、车11冀F05932(25)

批准文号:高行审特种设备(登)【2025】(013号)

设备使用地点:保定市高新区御风路699号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2日(7个工作日)。

对该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3133621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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