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叉车)使用登记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03月04日办理完成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叉车使用登记业务,现对审批信息进行公示:
申请单位: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登记设备:叉车
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冀F05930(25)、车11冀F05931(25)、车11冀F05932(25)
批准文号:高行审特种设备(登)【2025】(013号)
设备使用地点:保定市高新区御风路699号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2日(7个工作日)。
对该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3133621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