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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敏华控股东北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重新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敏华控股东北生产基地项目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kZLUEye6uR2d56sbPDHrVQ提取码: et3d。

纸质报告书查阅的方式及途径:请将查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正反面或全部有效页)发送至:"mailto:linchanghuanbao@163.com">linchanghuanbao@163.com,本项目评价单位在收到信息并核实完毕后,将纸质报告邮寄给查询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周边5km的范围内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以及长春市内环保、轻工行业的专家。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kZLUEye6uR2d56sbPDHrVQ提取码: et3d。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春敏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邮箱:zhangsij@manwahgroup.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邮箱:116076332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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