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关于浙江先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疗探测材料、器件及整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先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疗探测材料、器件及整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建〔2025〕7号

时间:2025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衢环建〔2025〕7号浙江先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疗探测材料、器件及整机产业化项目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


衢环建〔2025〕7号浙江先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疗探测材料、器件及整机产业化项目的审查意见.pdf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