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5年3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7-6注册后查看5(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7-7注册后查看6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

邮编:6注册后查看9

公示时限:2****5年3月1**$3日—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3

联兴风电场三期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

大唐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装机容量5**$3MW,通过2回3**$3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的联珠风电场升压站内,本次在联珠风电场升压站预留用地内新建1台5**$3MVA主变、无功补偿装置,完善1***0kV配电装置、3**$3kV配电装置。联兴风电场建设内容主要为风电机组、箱变、3**$3kV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升压站新建主变等内容,建成后年上网发电量为1注册后查看3.7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2.7h,容量系数为0.3***6。

项目总投资2注册后查看9.1**$3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3**$3%。

项目于2****4年1**$3月3**$3日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三期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4〕1****2号):2****5-5注册后查看0-0**$3-0**$3-5注册后查看4。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五、新能源”中“山区风电场建设”。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其主要来源于土方回填及建筑材料的堆放、现场搬运产生扬尘;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风电机、箱变、道路开挖、平整产生的扬尘。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道路修建、场地平整、风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基础开挖;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风电机组吊装机械噪声等。

4、固体废物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工程为清洁能源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产生生产和生活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排放。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组噪声、主变和箱变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为检修废油、变压器油、退役后的风机叶片。

5.电磁环境

主变运行过程中的电磁环境影响。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施工区域实施洒水降尘作业,减少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②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或运至弃渣场,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③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维护,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篷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

④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⑤对施工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天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②建筑施工废水:施工区设3个1m3的临时废水沉淀池用于处理建筑施工废水,位于LX-0**$3、LX-0**$3、LX-0**$3风机平台,风机较为分散处设置临时沉淀桶收集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③施工生活废水:经施工营场地设的1个1m3的隔油池和1个5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④按照水保要求在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入周围箐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②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③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渣。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尽量考虑进行场内平衡回填,或用于道路修筑,多余的土石方则应按规定运至弃渣场进行堆放。

②渣土运输车辆应用蓬布进行覆盖,弃渣必须严格按主体工程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③弃渣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严格遵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防止堆渣过程对渣场下游的影响。

④弃渣运到渣场指定地点应及时完成摊铺、碾压,对渣体边坡进行修整。

⑤弃土结束后,马上进行覆土和植物恢复措施的施工,避免坡面场面长时间裸露。

⑥施工生活垃圾设临时垃圾堆放点,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5、生态环境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注意选择符合联兴风电场三期评价区景观的乡土树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可向有关专家和当地林业部门咨询)。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蓄水池,用于植被恢复用水。

③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境教育,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禁止滥砍滥伐。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场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

④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⑤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森林和野生植物的行为发生。

⑥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⑦项目涉及占用公益林应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⑧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厂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征地范围内地表植物清理时,应邀请林业部门或者植物专家参与;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就地保护或者移栽保护。

(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②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

③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当地林草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④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保护动物,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护。

⑤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⑥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

(二)运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为保障风电机组运行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在机组招标设计时,选择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运营期加强对风机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②提高安装精度,加强运行期管理,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

③加强运营期风电场周边居民点的噪声监测工作,如果噪声超标,须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确保风机噪声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确保居民点噪声达标。

④采用低噪声设备,规范安排变压器与其他设备的隔离距离。

2、固体废物

①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与检查。

②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③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用有盖容器盛装后暂存于联珠风电场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退役后的风机叶片交由厂家回收,不得弃置。

⑤本项目共7个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1.5m3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风机基础和施工道路工程结束后,应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植被恢复和绿化以保护区域自然环境,避免对周边景观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②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尤其是吊装平台植被的恢复,应注重表土的保存,加强植被恢复后的管养,保证成活率。

2、动物保护措施

(1)运行期鸟类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和运行期前三年的秋季9月下旬至1**$3月上旬进行定期的候鸟观测工作,以便及时做出有关决策并适时调整鸟类保护措施。

②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进行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

③风电场建成后,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风电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即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妥善处理,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一旦发现与鸟类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

④夜间风电场内室外的照明尽量最小化,不要使用钠蒸汽灯,禁止长时间开启明亮的照明设备,给需要照明的设备加装必要的遮光设施,防止灯光外泄。

⑤对风电场值班人员进行爱鸟护鸟宣传教育,禁止他们借助灯光捕捉鸟类,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委托进行鸟类监测的机构或环境监理部门;同时,在对风机日常保养过程中,要防止润滑油、绝缘油等有机液体泄露对鸟类生活的环境污染。

⑥做好对场区道路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因风电场建设交通条件改善造成的“点火打鸟”现象。

(2)其他野生动物影响缓解措施

①风机投产后,每年在春、秋季两季对风机周边进行杂草清理,以减免猛禽类捕食风电机组周边的小型动物而受到风机叶片的伤害。

②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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