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安徽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 dname="08ecaf30de63f7172c907e85f8966682">】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MW光伏发电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信义一二三产融合1***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

建设单位:

芜湖信繁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芜湖艾特森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5.5.2**$3-2****5.6.5

项目概况:

(一)光伏场区

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7.9注册后查看2MWp,规划容量9**$3MW,共采用5***0Wp型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2注册后查看6块。设置2**$3个5.3注册后查看6MWp单晶硅光伏发电单元;每2**$3块光伏电池组件形成一个光伏组串,每1**$3/1**$3个光伏组串连接为一个直流汇流箱,每2**$3台直流汇流箱连接至4****0kVA箱逆变一体化机;2**$3台4****0kVA箱逆变一体机升压至3**$3kV通过集电线路送至1***0kV升压站。

(二)集电线路

新建5回3**$3kV集电线路长度共1**$3.3**$3km,其中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7.5km,采用桥架,桩基桥架不设置塔基,集电线路不占用陆域土地,不占用农地,全部走水域,不同区域之间水系内补充个别管桩;五七农场地块至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5.8**$3km,设置1**$3个塔基,塔基占用坑塘水域。

(三)升压站

本工程新建1座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良种场地块西南侧相邻,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为1注册后查看0m2。设置1台容量为1***0MVA、额定电压为1***0kV的变压器,变压器注油共计2**$3t。站区布置有主变基础、一次预制舱基础、二次设备预制舱基础、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1***0kV配电装置(GIS)、无功补偿系统(VGA),主变及GIS布置方式均为户外布置。站区设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3m3。

(四)储能系统

储能系统设计容量为2**$3.5MW/5**$3MWh,储能系统由6个储能单元组成:其中5个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由1台5MW变流升压一体机和2台5MWh电池舱组成;1个储能单元,由1台2.5MW变流升压一体机和1台5MWh电池舱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优化变电站内设备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2-2****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V/m、1***0μT。变电站内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排放标准;运营期光伏区厂界噪声及升压站区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1类区标准。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四)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升压站内办公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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