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5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山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5月2**$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注册后查看5

地 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华成铸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覆膜砂生产项目

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玛钢铸造园、新代村东侧3***2米

山西华成铸造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中绿晋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一座1****0m2生产车间,新建2条覆膜砂生产线,购买混砂机、天然气加热器、振动筛、冷却塔等生产设备和相关环保配套设施。该项目投产后年产3注册后查看0吨覆膜砂,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2.原料斗入口、天然气加热器进料斗、二次振筛进出料口、成品仓出料口配套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3m。

3.天然气加热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m。

4.混砂机、一次振筛进出料口配套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3m。

5.生产区不采暖,办公区冬季采暖利用空调或电暖气,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6.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配置固化剂用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车间洒水抑尘。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7.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成品包装袋为原料包装袋(吨包)二次利用。

8.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9.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山西贸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沟槽管件密封胶胶垫项目

太谷区胡村镇敦坊村东北8***0m处,山西贸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山西贸康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中绿晋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厂区南侧现有一座2****0m2生产车间利用彩钢板进行划区分割,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切胶机及附属设备,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该项目投产后年产1****0吨沟槽管件密封胶胶垫,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厂区现有工程为消防喷塑沟槽管件,喷塑粉尘采用自带滤芯吸附处理后排放,不符合现行环保要求,要求加装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3m。

2.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采用三元乙丙原胶和天然橡胶作为原材料,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3.配料台、密炼机投料口配套顶吸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3m。

4.密炼机出料口、开炼机、硫化机的硫化罐泄压口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催化燃烧系统,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3m。

5.生产区不采暖,办公区冬季采暖利用空调或电暖气,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6.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建设1座5**$3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

7.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废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再利用,对其它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8.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9.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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