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台压力容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关于《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台压力容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清城审批环表

[2****5]2**$3号

2****5-0**$3-3**$3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青山村委会竹仔坑村入村路口左边自编1***1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注册后查看0
联系电话:0****3-3注册后查看6
传真:0****3-3注册后查看6



附件下载


关于《清远鑫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台压力容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