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角1***0井组钻井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角1***0井组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3日-2****5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角1***0井组钻井工程
2.建设地点:绵阳市盐亭县巨龙镇东石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
6.主要建设内容:钻前工程(依托已建井场,建设生产操作平台、放喷池、道路、清水池等设施)、钻井工程(钻井作业、固井作业、井控作业等)、完井测试(进行压裂作业、测试放喷、压裂液配置储存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积液池、预处理池、隔油池、废水罐、泥浆循环系统、储运系统、发电机等公辅工程。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2****2-2****0)排放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
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分离”预处理后回用配置压裂液,无法回用的最终转运至角3**$3井进行回注。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钻井废水等废水严禁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区域应安装临时隔声屏障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测试放喷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临时避让;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中相关要求。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收集压滤后外运至有资质企业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地下水与土壤: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筒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钻井区、放喷池、集污罐池、油罐区、临时储存池、应急池、隔油池、泥浆循环储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并及时复垦。
8.严格落实完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井喷失控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9.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2年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文件(川投资备【2****1-5注册后查看3-0**$3-0**$3-4注册后查看9】FGWB-0****2 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