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溴硝醇提溴项目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天津市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裕凯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围滩街以北,润丰路以东 建设内容:利旧厂区内溴硝醇东侧闲置厂房、厂区闲置区域进行建设,同时依托部分现有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588m2,购置、利旧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中间储罐等设备共9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综合利用溴硝醇车间的溴化钠母液,年产1050吨溴素。所回收溴素全部回用于公司 ![]()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2日-2025年05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url=https://pan.baidu.com/s/122qOcwrgHkW3K5RTW4757Q]裕凯化工提溴项目验收报告-合订本(含意见)提取码: ren3[/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