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保亭县BT-2025-2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项目
海南省
公告内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保亭县BT-2****5-2号地块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保亭县BT-2****5-2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保府〔2****5〕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2.4****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8****2)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娱乐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3.3****8万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5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