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莒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日照市惠生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配合饲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5年4月9日我局拟对日照市惠生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配合饲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1**$3日-2****5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6注册后查看5

电子邮箱:jxhbjglk@r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邮编:2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年产3**$3万吨配合饲料项目

建设地点

夏庄镇驻地惠生路1号(日照市惠生饲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日照市惠生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创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新购置1台制粒机、1台打包称、1台分级筛、1台冷却器、2台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配合饲料3**$3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车间清洁废水一同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莒县海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莒县二污)处理。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线颗粒物经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3m高和1**$3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3m高排气筒排放,制粒、冷却臭气经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达标排放;生产线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6-2****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的新建二级标准;燃汽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4-2****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的新建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3/2****1.7-2****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8-2****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袋、废布袋、废铁杂质收集后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带回,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内暂存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年修订,2****0年9月1日实施)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检验废液、检验清洗废水、检验试剂废包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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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日照市惠生饲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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