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剑阁县普安镇垃圾填埋场于2****1年投入使用,已配备防渗系统、导排渗漏液系统、导气系统、地下水监测井、渗滤液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由于服务年限已满,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与垃圾填埋场于2****1年同时投入使用,采用“中温厌氧+MBR+低压反渗透”的工艺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处理规模6**$3m3/d,处理后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8)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经东侧截洪沟最终排入闻溪河。
建设内容:为满足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和剑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需求,拟将普安镇垃圾场附属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0吨/天,同时对渗滤液处理站工艺进行改造,改造后工艺为“气浮+UASB+两级A/O+芬顿氧化+高效脱氮+多介质过滤器+MBR+RO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6注册后查看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6-2注册后查看5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kjAxyIgM0***5TpAfl8**$3b1Q?pwd=y7oe
提取码:y7o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