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上饶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现上饶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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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上饶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经济开发区收费站片区青桥村。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现租用上饶市奥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厂房用于机动车检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292m2,总建筑面积6342m2。主要从事汽车检测,形成年完成汽车检测15000辆的规模。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检车间、安检车间、机动车远程查验、试车跑道、检测服务大厅等。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22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秦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邮箱:1143194252@qq.com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续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