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四合屯(原舒兰市二十九中学校址),厂区北侧和西侧为农田,西侧为四合屯,最近居民距离厂界290m;厂区南侧隔前金线为农田,前金线为省道。东侧为农田为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8424平方米。产品规模为年产混凝土20万立方米。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5月24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印发了关于吉林顺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根据吉林顺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吉市(舒)环建(表)[2024] 9号。项目已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均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①配备环保设施,从工艺入手,做好设备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防止跑冒滴漏。对物料输送口及输送带等产尘点有条件的设置密闭处理,对上料口采取局部封闭措施处理,禁止露天上料,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②生产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粉尘事故和非正常工况下的无组织排放。
③原料堆放场设苫布苫盖与围挡,物料堆高不得超过围挡,并定期对原料场内物料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④场地道路已进行硬化处理,汽车在厂区需要缓慢行驶,对运送物料洒水降尘并加盖苫布,同时对路面辅助喷水降尘。
⑤加强厂区绿化。
⑥加强管理,确保现有降尘措施运行正常。综上,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尽可能的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并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储存在仓库内定期处理。在仓库内建设1间10m2的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建设,在醒目的位置安装危废的标识牌。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运输,并根据规定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吉林顺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