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沙堆LNG应急储配站工程)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沙堆LNG应急储配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注册后查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沙堆LNG应急储配站工程
建设单位: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雷打石山、飞鼠山(土名)
环评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从事液化天然气的储存和调配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18541.31平方米,储存规模为600m3LN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卸车气、储罐蒸发产生的闪蒸气经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不外排;EAG泄压放空废气、检修产生的废气以及动静密封点废气无组织排放;四氢噻吩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布局,利用墙体隔声降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检修。

4.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储罐区、装卸区均采取防腐、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厂站区设置2m高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各进出口设置漫坡,储罐区设置围堰(内深2m),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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