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大通东峡加油站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项目 青海省

公告内容

(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东峡镇衙门庄村,地理坐标:东经1***1度4**$3分3**$3.1***4秒,北纬3**$3度2分2**$3.7***7秒。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现有站区内进行改造,站区占地面积不变,拆除原有加油站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新建站房一座、加油罩棚一座及其它加油站附属构筑物(工艺区、罐区、标识立柱、加油岛等)。本项目改扩建的内容为:拆除原有的2个储罐,新建2台3**$3m3埋地储罐作汽油储罐,新建1台2**$3m3埋地柴油储罐;拆除原有的1台双枪加油机,1台四枪加油机,新建2台四枪加油机。

(3)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实际建设为站房、加油区、储油区、卸油区四个区域。加油区布置在站区中部,面向站前道路敞开布置,站房布置在加油区北侧,储油区布置在加油区西侧,卸油区布置在罐区西侧。加油站东侧、西侧及北侧共设置2.2m高实体围墙1***8m,加油站南侧设置为车辆出入口,项目平面布置严格遵循《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注册后查看6-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注册后查看6-2****4)(2****8年版)等有关规定,平面布置根据生产功能和危险程度等进行分区布置,与竖向设计统一考虑。

(4)废气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有: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的油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食堂油烟。

柴油在卸油、加油、储油等工序未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汽油在卸油、加油工序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未在储油工序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置;

汽车尾气:本项目通风性能好,汽车尾气排放负荷较小,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拟采用柴油发电机1台,因柴油发电机主要是在停电时应急使用,年运行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较小。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在站房配电室内,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排气装置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5)废水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加油区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清掏外运至大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加油区含油废水经环保沟流入水封井中的隔油池中,经油水分离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处理

(6)噪声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和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约为6**$3~8**$3dB(A)。本项目所在区域北侧为耕地,东、西侧为商铺居民混住区,南侧为公路,因此项目北、东、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限值,即昼间≤6**$3dB(A),夜间≤5**$3dB(A);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4类标准类标准,即昼间≤7**$3dB(A),夜间≤5**$3dB(A);采取的防治措施为: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经隔音、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项目厂界北侧、西侧、东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项目厂界南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4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职工加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和吸油毡、油罐和隔油池清理产生的油泥。

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吸油毡在垃圾桶内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油罐和隔油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3~5年需清理一次;

本项目拆除原有的危废暂存间,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设置于厂区西侧消防一体柜处。本项目建成后,危废暂存间内不储存危险废物,油罐和隔油沉清理产生的油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清理并带走,确保不落地;

(8)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包括原油的储存、输送和污染物处理过程中,污染物有可能发生泄漏(跑、冒、滴、漏)的风险,如不采取合理防渗措施,污染物有可能渗漏进入地下水、土壤,从而影响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油罐采用双层罐,对储油罐内外表面、防油堤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均做了防渗防腐处理,加油站一旦发生溢出与渗漏事故,油品将由于防渗层的保护作用,积聚在储油区,对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参照执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注册后查看8-2****7)中的Ⅲ类标准。

1、废气监测内容及结果

在加油站上风向设1个检测点,下风向设1个检测点,共2个检测点位,监测2天,每天4次。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0)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4.0mg/m3限值。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大通东峡加油站非甲烷总烃最高监测浓度为1.5**$3mg/m3,符合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0)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2、油气回收系统监测内容及结果

在油气回收系统布设5个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包括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泄露浓度,检测1天,监测1次。油气回收系统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0)中有关规定执行。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大通东峡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项目中,液阻、密闭性、气密性及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浓度的检测值均符合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0)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内容及结果

在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检测点位,共4个检测点位,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位,检测1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和4类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西、北)的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限值,即昼间≤6**$3dB(A),夜间≤5**$3dB(A),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4类标准类标准,即昼间≤7**$3dB(A),夜间≤5**$3dB(A)。

4、地下水监测内容及结果

在加油站下游方向设置一个监测井,测量井深深度,检测2天,每天检测1次。

由检测结果可知,各类污染物均达标,区域地下水环境良好。由此可以判定油罐未发生泄漏。

验收监测结论:

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东峡镇衙门庄村,地理坐标:东经1***1度4**$3分3**$3.1***4秒,北纬3**$3度2分2**$3.7***7秒。本项目在现有站区内进行改造,站区占地面积不变,拆除原有加油站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新建站房一座、加油罩棚一座及其它加油站附属构筑物(工艺区、罐区、标识立柱、加油岛等)。本项目改扩建的内容为:拆除原有的2个储罐,新建2台3**$3m3埋地储罐作汽油储罐,新建1台2**$3m3埋地柴油储罐;拆除原有的1台双枪加油机,1台四枪加油机,新建2台四枪加油机。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见表2- 1。

根据实地现场踏勘与站区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决定内容比对,项目建设性质、地点、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环评及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提到的环保措施及要求,且落实情况良好。

3、验收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环保设施处于运行状态,验收监测期间所有加油机均处于使用状态,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4、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最大浓度为1.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无组织排放4.0mg/m3标准限值。

油气回收系统:液阻、气液比、密闭性、油气泄漏浓度的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2-2****0)中标准限值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大通东峡加油站厂界(东、西、北)的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限值,即昼间≤6**$3dB(A),夜间≤5**$3dB(A),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4类标准。

地下水:大通东峡加油站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Ⅲ类标准。

5、总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验收组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销售分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销售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来程 1***7注册后查看6****7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兴震环境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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