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扎莫弄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5月1**$3日—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9-2注册后查看7(传真)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6注册后查看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扎莫弄光伏电站环境 影响报告 | 孟连县勐马镇和娜允镇戈弄村、印太村、东木村和南绍里。 |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孟连县勐马镇和娜允镇戈弄村、印太村、东木村和南绍里,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额定容量7**$3MWA,主要建设内容为2**$3个光伏方阵、集电线路、箱逆变、在已建成投运的1***0kV允山升压站内扩建1×7**$3MVA主变等。项目总投资3注册后查看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最低沿离地高度2.5m(茶树地区域),3.0m(咖啡树地区域),桩基间列间距4.2m架设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环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2-2****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