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余干神口LNG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余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余干神口LNG加气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干发改字〔2****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委托上饶市口岸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途经加气车的加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余干神口LNG加气站,项目代码为2****3-3注册后查看0-0**$3-0**$3-2注册后查看2。

项目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余干县瑞洪镇神口村昌万公路旁(神口LNG加油站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拟新建1台箱式LNG+潜液泵橇,包含1台6**$3m3卧式LNG储罐、潜液泵2台、3***0Nm3/h卸车增压气化器1台、EAG加热器1台,另设1台双枪LNG加气机和1台单枪LNG加气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注册后查看6-2****1第3.0.1**$3条规定,项目建成后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单站加气能力为2注册后查看0Nm3/天。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6***9.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的2**$3%。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按照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七、招投内容: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3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8〕8***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为余干县城管局出具的《关于余干县新增LNG加气站布点的意见》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3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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