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

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环便函〔2024〕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9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满足生态数据集成共享需求,强化生态环境科学决策能力,优化生态环境业务管理体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2406-360000-04-04-941963)。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1.新建机关事务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用承载门户,新建一体化协同办公移动、文事会一体化服务、综合事务管理与服务、智慧后勤管理与服务、亲情服务等模块,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

2.升级优化大数据平台,主要包括:升级大数据平台、大屏可视化一张图、智能服务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等,新建数据治理中心,编制标准规范体系,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决策支持效率与数据安全水平。

(二)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新建工作台、登录管理、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鉴定、档案保存、档案利用、档案统计、库房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以及历史数字档案导入,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的自动化管理,满足档案在线查询与利用需求。

(三)新建赣服通生态环境专区

新建部门服务专区、线上线下融合办、创新数据应用服务、本部门专区/服务宣传推广等功能;对接“赣服通”消息中心,实现关键消息一键推送。

(四)新建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1.新建智能执法监管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执法全要素数据管理中心、执法辅助内部管理中心、执法智慧预警研判中心、执法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执法融合综合应用中心、执法智能统计分析中心等模块,满足执法监督、决策支持、数据共享、分区管控等需求。

2.新建异常数据识别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异常数据模型分析、数据波动范围分析、监测数据阈值研判、测量值异常识别、样品异常识别、设备参数异常识别、数据标记异常识别、设备异常识别、场景管理、排扣参数配置、设备及参数管理等模块,推动环境执法管理业务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

3.新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功能、项目智能审批分析、业务专题融合分析、数据管理、移动服务APP、综合运维管理等。

(五)升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期)

升级信息接收板块、信息存储板块、算法服务板块、面向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板块、面向排污企业服务(集团企业、排污企业)的业务板块、面向运维公司服务(运维公司高管、运维主管、运维工程师)的业务板块、后台管理、面向移动端(执法、运维工程师、排污企业)操作等功能,实现更加便捷、高效的污染源监控与管理。

(六)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1.新建环境应急数据库,主要包括:新建环境应急专题库、应急业务数据库、应急处置技术库,实现环境应急事件模拟分析以及指挥调度支撑。

2.新建应急保障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物资管理、应急队伍管理、应急装备管理、应急专家管理、应急知识库管理等模块,实现对江西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统一管理。

3.新建环境应急预案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预案维护、预案分类管理、一河一策一图等模块,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预案实施效率。

4.新建环境风险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风险源全周期管理、环境风险分级评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模块,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风险源申报系统,实现企业申报、市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批管理。

5.新建环境风险预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信息监控、预警信息研判、预警信息推送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可靠程度的分析。

6.新建二三维一体化地图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多源数据展示、测量标绘工具、地图图层切换、无人机实况同传、三维实景飞行等模块,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数据依据。

7.新建应急响应处置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值守接警、应急预案匹配、污染扩散模拟、现场应急监测、污染溯源分析、事件响应终止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规范高效应对。

8.新建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辅助决策、应急资源调配、人员指挥调度、环境应急处置等模块,实现环境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

9.新建视频会商研判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现场工作监控、语音视频会议、应急指令下发、应急信息报送、指挥会商分析等模块,提高应急处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化水平。

10.新建事后管理评估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环境损害评估、经济损失评定、事件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编制等模块,实现应急事件发生后的环境影响、环境损害和经济损失评定。

11.新建应急指挥可视化联动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总览、应急保障、指挥地图、综合分析、形势研判、应急监测、远程会商、作战部署、溯源分析、事件跟踪等模块,为生态环境应急决策指挥人员提供可视化蓝图。

12.新建环境应急APP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管理、应急准备、应急指挥、应急作战一张图、系统设置等模块,实现现场数据采集及研判。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532.6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硬件购置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软件开发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费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为58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

算金额

备注

工程费

4421.60


1

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2195.81

包括数字机关管理子系统、大数据平台升级

2

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50.00


3

新建赣服通生态环境专区

25.00


4

新建江西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975.51

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一期)

262.38

升级优化,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升级(一期)

6

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912.9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0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00

依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规定》(财建[2016]504号)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阶段项目额的约0.4%计算)

2

可研报告编制费

0.00

自有经费支出

3

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费

16.00

赣价协[2015]9号文及结合市场价计取

4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25.00

结合市场综合价计取

5

国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0.00

由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统筹

6

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测评

0.00

本项由省环科规划院网络安全与信息保障费中支出

7

工程监理费

58.00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实际情况估算(阶段项目额的约1.2%计算)

总计

4532.60

一+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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