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依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发改环资
〔2****4】6***7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可不予公开。
2****5年4月1**$3日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3〕4***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4〕6***7号)等文件要求,山东交通技师学院主持召开了《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南校区教学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和说明、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要求,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和承诺的要求。
1.项目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注册后查看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注册后查看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0平方米,主要布置广告实训室、手工作坊实训室、计算机机房、轨道交通实训室、玩具制作实训室、舞蹈实训室、钢琴实训室、普通教室、合班教室、地下车库、大型设备存放区、检修实训整车库房、机加工设备库房、高铁模拟仓库房、后勤管理库房等。经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2.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和承诺的要求。
3.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注册后查看7-2****6)的要求。
4.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6.3**$3tce(当量值),3***3.6tce(等价值),低于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承诺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4**$3吨标准煤(当量值),9***5.6**$3吨标准煤(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节能验收公示时间为2****5年4月1**$3日-2****5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杜恒:1***5注册后查看8****7。
建设单位: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