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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湖北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湖北睿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
2401-420602-04-01-424746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备投资4.6亿元,占地313.05亩,建设年处理磷酸铁锂粉料4.38万吨(折合废旧动力电池包约10万吨)产线,通过湿法回收磷酸铁和碳酸锂;及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线,以磷酸铁和碳酸锂为主要原料合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配套新建酸溶、碳化、磷铁、电碳、成品、污水车间、其他辅助用房等

建设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工业/轻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
46000
环保投资(万元)
1725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睿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天舜大道1号余家湖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04室
邮政编码
441000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5-04-17
公告开始日期
2025-04-17
公告结束日期
2025-04-23
公示名称
湖北睿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公示类型
暂无内容
公示内容

湖北睿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湖北睿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政务服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公示部门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环境空气 (1)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 SO2、NO2、CO、0;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i0、PM2s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 0.071、0.34,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评价区域内五氧化二磷、氨、硫化氢、硫酸雾及 TVOC 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它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TSP、NOx、氟化物检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限值要求。 (2)影响分析 经估算模式预测,正产工况条件下,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相关污染因子的最大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10%,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酸浸车间、磷酸铁车间、碳酸锂车间周边 100m,碳化车间、酸溶车间、磷酸铁锂车间周边50m,污水处理站周边100m的区域。 根据现场踏勘来看,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厂区用地范围及市政道路,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可以得到合理设置。今后如规划调整或修改时,对于项目所设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不得变更为居住、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用地。 (3)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碳化车间投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碳化车间碳化炉燃气废气采用低氨燃烧(NOx 排放浓度控制不高于 50mg/m’),碳化炉废气采用“燃烧+冷却+袋式除尘+二级石灰碱液喷淋洗涤”处理: 酸浸车间投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酸浸废气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 酸溶除杂车间一次除铝废气、二次除铝废气分别通过二级碱液喷淋; 磷酸铁车间酸化废气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合成一反废气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磷酸铁闪蒸干燥燃气废气采用低氨燃烧(NOx 排放浓度控制不高于 50mg/m'),闪蒸干燥窑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脱水干燥燃气废气采用低氨燃烧(NOx 排放浓度控制不高于 50mg/m?),脱水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磷酸铁破碎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 碳酸锂车间萃取皂化反萃废气通过旋风除油+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处理,烘干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破碎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 磷酸铁锂车间投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喷雾干燥燃气废气废气采用低氨燃烧(NOx 排放浓度控制不高于 50mg/m?),喷雾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辊道密废气采用“二次燃烧+冷却+袋式除尘”处理,破碎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碱液喷淋。 研发试验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 2、地表水环境 (1)环境现状 根据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汉江襄阳市区断面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水质要求。 (2)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污染物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排入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有限。 (3)环境保护措施 厂区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中MVR 蒸发蒸馏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单元经“调节+混凝沉淀+AO+MBR+深度处理(磁混凝)”;纯水浓水、蒸汽冷凝水经酸碱中和后与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排放;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 AO+MBR 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排放。 3、声环境 (1)环境现状 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环境敏感点曾垴村、欧庙镇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影响分析 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各临近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项目分别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加以控制。通过采取以上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 (1)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地下水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以N计)存在超标情况外,其他各项指标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经查阅《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规划环评于 2022 年期间对园区村庄(上黄龙观、周营村、康湾村、陈家河村、枣林村、房家垴.柳林村)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硝酸盐(以N计)监测值为78.3~84.1mg儿;规划环评回顾了上一轮规划环评期间(2011年)地下水监测结果,区域内总硬度、砷、菌落总数普遍超标,总溶解固体部分超标,其余指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根据《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区域内硝酸盐超标可能的原因是农田使用的氮肥中的硝酸盐由土壤下渗至地下水所致。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固体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区域地下水背景值较高导致。 (2)影响分析 正常运行时废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若设备出现故障或处理池发生开裂等非正常工况时,废水将会发生渗,最坏情况是废水保持进水浓度持续排出,从而污染地下水。 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污废水保持初始浓度持续排出100天、1000天、3650天、10950年后对地下水污染情况表明:厂区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厂区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 (3)环境保护措施 以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为原则,采取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方案。 运行期设置地下水长期观测井对厂区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5、土壤环境 (1)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土壤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选值”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居民区土壤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农田土壤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各限值要求。 (2)影响分析 经预测可知,项目运行 30年后周围区域土壤中污染物铜累积量为7.1mgkg,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因此,可认为该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模拟结果显示,事故情景下虽未对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最大程度上减小污染物对项目周边及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3)环境保护措施 以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为原则,采取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方案。 定期开展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6、固体废物 (1)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厂内能够利用的厂内利用,不可利用的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回收或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通过处置,可以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目的,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办公生活垃圾。将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统一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门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由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请见以下附件。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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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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