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科力印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印章油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科力印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吨印章油墨生产线技改项目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鼎新路6号

浙江科力印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4万元,利用自有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鼎新路6号的闲置厂房(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注册后查看7.4**$3 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3亩,不新增土地和新建建筑)进行扩建生产,项目采用混合、研磨、乳化分散等生产工艺,购置供料系统、砂磨机、研磨机、乳化分散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0吨印章油墨生产线项目,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1 亿元,利润2****1.0**$3 万元,税收1****0.2 万元。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有机废气、异味、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3)高空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三、固废: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包装材料、印油擦拭废海绵: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5年 4月1**$3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0-7注册后查看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3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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