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锦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超化镇东店村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9135.71平方米,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雷蒙磨、对辊破碎机、概率筛、自动配料系统和环保治理设施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铝矾土、莫来石等)—破粉碎—筛分—物料入仓—配料—混料—包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2万吨耐火材料。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1座5m3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骨料线、粉料线、物料入仓、配料、混料、包装工段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原料破碎、磨粉、筛分、配料、成型等生产工序:颗粒物≤10mg/m3)。 3、噪声:本项目经采取将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置于地下,其他生产设备均置于密闭厂房内,并对设备基础加装减震垫或者弹簧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