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善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注册后查看0吨塑料PVC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1**$3日-2****5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善营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付寨村上岗组 | 郑州善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2**$3m3化粪池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冷却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水质简单,暂存于1座2**$3m3储水池,全部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磨粉机密闭,磨粉产生的粉尘沉降后随物料进入磨粉机自带的旋风集料器;旋风集料器上方连接集气管道,磨粉、气固分离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1)处理;振动筛密闭,筛分产生的粉尘沉降后随物料一起进入打包工序;振动筛出料口处设置加装软皮帘的集气罩,筛分、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风机微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2)处理;废气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1、TA0***2处理后,再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磨粉工序产生的HCl气体量微乎其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实现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及水泵置于地下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昼间≤6**$3dB(A)、夜间≤5**$3dB(A))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6-2****8)中的2类标准(昼间≤6**$3dB(A)、夜间≤5**$3dB(A))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吨包袋集中收集暂存于1座3**$3m2一般固废间后定期外售;收集的粉尘打包后作为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1座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