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编:1注册后查看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农安县合隆新安食品产业园2-7栋厂房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合隆镇北青年路与隆新路交汇处新安食品产业园2-7栋厂房,租用吉林吉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本项目生活污水、冲洗设备废水、冲洗地面废水、冻肉解冻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和面工序产生的少量投料粉尘,企业采用全封闭和面机,投料时减慢加料速度,降低物料落差,并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清扫等措施加以抑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GB1注册后查看8-2****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