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钻子岭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钻子岭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钻子岭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钻子岭水库工程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GB3jztO8KwP14e0EvH3Ew?pwd=r8ro 提取码:r8ro
查阅纸质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swswzx@bjchp.gov.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979027928@qq.com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