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宁夏奥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30%单氰胺水溶液、18000吨50%单氰胺水剂扩建项目(18000吨50%单氰胺水剂)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宁夏奥斯化工有限公司
现有厂区预留地,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N37°38′44.24″,E105°11′58.27″。1条年产18000吨50%单氰胺水剂生产线及配套辅助工程,主要建设刮膜蒸发器、冷凝器、蒸发接受釜、净化塔、真空泵、板式换热器等。
生产装置区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氨。采取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类机泵、蒸发器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类机泵、蒸发器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脱色塔产生废阴离子树脂。项目脱色塔中填充的阴离子树脂,多次循环使用后进行更换。废阴离子树脂产生量为1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阴离子树脂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15-13;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采用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10-7cm/s。危废管理制度上墙、设立了危废标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要求的有关污染治理设施及措施,各项建设资料基本齐全,设有专人对各项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及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