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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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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年12月13日

拟批项目:邑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邑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洼垤乡罗垤村

建设单位:京能(元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重大变动重新申报项目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8976.49万元,环保投资226.75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额定容量为装机75MW(升压站额定容量为150MW,新增部分为满足塘房光伏电站二期(邑拉片区)接入要求,为不同建设单位),安装容量为94.315MWp,项目新建625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150904块,布置太阳能电池方阵24个,300kW组串式逆变器250台,建设220kV升压站1座。项目总用地面积68.2094hm2,其中,永久占地 0.9563hm2,临时占地67.2531hm2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基础开挖、裸露地 表采用人工洒水降尘;运输建筑材料、弃方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严禁冒载以减少洒落。

(2)交通运输扬尘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

(3)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燃油机械尾气通过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影响。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雨前的防护措施。同时通过采取了及时清理、回填土方,修筑排水沟等防护措施,降低了水土流失影响。

(2)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绿化。因地制宜,在办公生活营区、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3)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考虑表土回填以利复耕或进行绿化恢复。

3.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艺废水、暴雨径流。

(1)项目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拌和场的生产废水,在施工工地设置废水沉淀池(容积为1m3),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施工废水不外排。

(2)施工区采用旱厕,施工人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0.5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旱厕用于周边植被施肥。

4.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已通过监督施工部门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通过采取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固废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另外,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

(1)废弃土石方:开挖表土均就近回填至农业种植区;其余土方就近回填夯实;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用,施工期无弃方产生。

(2)建筑垃圾

①按照施工方案,项目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废料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②安装光伏组件过程中产生固废收集后做返厂处置。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洼垤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危险废弃物

①施工期发生风险的物质主要是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应设独立的临时危废暂存库(面积为5m2)。产生的废机油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本项目使用的林地为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中的要求。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开关站食堂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保持项目区的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3)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桶等经常进行清扫消毒,尽量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暴雨径流。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5m3)预处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0.5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2)在光伏阵列区设置跌水坎473m,沉砂池5座;道路工程区:设置跌水坎178m,沉砂池4座;可对上游径流初期雨水起到一定拦截作用,可对上游径流初期雨水起到一定拦截作用,经处理后用于周围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后期雨水排水出口为下部沟箐,最终排出项目区外。同时后续对光伏区及道路区进行植被恢复,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变压器、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噪声。

(1)对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升压站设置1间独立的、建筑面积为31.36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围挡,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周围设置围堰,并设立明显标牌标识。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运,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将危险废物记入管理台账,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压器漏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升压站主变压器下方设42.75m3的一座事故油池,每个箱变压器下方已建设2.63m3的事故油池(共24个),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②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和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8.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1)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在场区内播撒耐旱草籽,草种优先选用原著种;加大绿化面积;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场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2)检修道路中新建道路砂石路面破坏后,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和压实,播种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京能(元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邑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属于经批准建设后发生重大变动而依法重新报批项目,除变动部分以此次批准文件执行外,原批准文件(玉环元审[2023]4号)依然有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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