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南暖公路至金山生态园及隆源村天然气道路中压工程下穿西干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5〕4**$3号
你公司《关于南暖公路至金山生态园及隆源村天然气道路中压工程下穿乌玛高速及西干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凯添燃气发〔2****5〕3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实施的南暖公路至金山生态园及隆源村天然气道路中压工程管道线路在西干渠桩号9**$3+5***9处穿越渠道。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项目管道线路渠道穿越处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西干渠管理处审定。你公司需与宁夏西干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西干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公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西干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公司和宁夏西干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西干渠管理处存档。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5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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