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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筠连县利民街

邮?? 编:645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腾宇矿业有限公司卡子沟采石场年产7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温泉村

四川腾宇矿业有限公司

宜宾学院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1608km2,主要新增一个露天开采区,设计采用至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计划通过增加设备(挖机、其他辅助设备)及人员,同时配备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年产7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本矿山原矿开采后,运至加工区加工、粉碎后外售,加工区位于项目东侧(在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已完成相应环评)。

施工期: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在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作用于周边农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合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

废气:①在矿区设置雾炮器,采剥过程使用雾炮器进行喷雾降尘,增加地表湿度,潜孔钻机配套干式收尘器,并采用湿式作业,同时开采剥离的表土,采用临时苫盖,减少扬尘产生;②对于道路扬尘,定期洒水;矿石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加盖篷布运输,禁止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矿区设置雾炮机降尘,进出矿区采用喷淋洗车;③针对爆破废气提出管理要求,爆破后30分钟内禁止人员进入现场。本项目采用排间微差中深孔爆破,每次爆破时选择气候条件好、空气扩散性好情况下进行,有害气体很快会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④针对堆场扬尘,原料、成品堆料场各设置一条高压喷水软管、给料机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对卸料点、堆场表面及给料机进行洒水降尘,另厂区设置2台炮雾机,以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⑤针对砂石加工粉尘,在反击式破碎机、制砂机以及整形机出料口安装封闭收集罩,,将收集到的粉尘用风机抽送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作用于农地;同时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托厂区内现有洗车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暂存后,用泵抽至污水罐内沉淀,上清液回流至清水池回用于生产;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车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项目剥离土石方将直接运送至矿区南东侧外围直线距离约1.3km的“何家湾采石场”,用于场地平场回填以及矿山恢复治理及复垦、绿化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专人送至当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沉淀池沉砂定期清掏后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四川省筠连县巡司河腾达镇水茨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腾达镇春风村

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计整治河段长度2842.42m,工程主要任务包括新建排洪沟2584.08m,拓宽泄洪隧洞258.34m。本工程主要分为4段,分别为上段、中段、下段、支沟。上段新建左、右岸堤防各1000.00m;中段新建左、右岸堤防各150.00m;下段包括新建左、右岸堤防各837.00m,暗渠段44.08m,隧洞段258.34m;支沟新建左、右岸堤防各553m。

施工期:

废气:

1)施工扬尘:针对施工扬尘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包括:

①主要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沿途酒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车辆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大风天气应加强施工场地酒水增湿作业。

②建议施工场地设置雾炮除尘机进行喷雾降尘;在晴天实时洒水,包括施工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大风干燥天气应增大酒水频次。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

③项目分段施工,对于管道铺设工程应做到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回填并清理和平整场地,要做到开挖一段,铺设一段,回填一段,清理一段。

④施工区内修筑临时交通道路均需清洁、润湿,项目施工临时道路为原土压实路面,简易土路,非雨天时,应做好洒水降尘。

⑤施工期临时表土保护措施:A.在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表土堆,并进行遮盖,以防止扬尘。在干燥大风天气时,需增加洒水降尘的频率。B.在可能遭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采用无纺布、苫布等材料对临时表土堆进行覆盖,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C.临时表土堆应尽快用于沿线覆土,以减少堆存时间和对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经过居住区等敏感点,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围栏),建议不低于2.5m,并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其影响。

⑦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的相关要求,全面督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的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需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②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比较短,施工机械燃油、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小,且排放具有流动、分散的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污染物扩散能力强,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及功能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

①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区租用场镇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既有设施处理,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和机械施工车辆、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系统用水和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

噪声: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一侧。

③为维护工程区附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采取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围挡);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村庄时,速度不应超过40km/h,运载卡车车辆速度低于40km/h时,其噪声源强可降低8-9dB(A);运输车辆行驶时,不得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空载运行。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将施工作业尽可能的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尽量取得周边居民的谅解,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⑤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周围民众沟通,积极听取周围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处理。

⑥给施工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消音耳塞和头盔等劳保用品。

⑦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⑧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

1)建筑垃圾: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的建筑材料做回收利用或做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拟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

2)土石方:土方开挖料一部分用于堤身填筑及基槽回填,剩余部分拟直接在河道沿线就近铺填整平。根据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共2.090万m3,土石填筑量为2.668万m3,需外购0.578万m3土石方,无弃土产生。

3)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房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营运期:

本项目为防洪堤防工程项目,运营期现场不建设办公用房。本项目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本身不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无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工程建成后,营运期间不增加新的污染源,不产生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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