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5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友德硅)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友德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硅胶混炼胶及1****0吨硅胶制品技改项目

浙江杜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创业路2号

台州友德硅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自动投料系统、捏合机、开炼机、平板硫化机等生产设备,实现炼胶、硫化等等生产工艺,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5****0吨硅胶混炼胶及1****0吨硅胶制品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①解包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②炼胶废气:捏炼工段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开炼、过滤工段废气汇合经“UV光催化(恶臭异味治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③硫化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雾+干式过滤棉+UV光催化(恶臭异味治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④粘接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废渣、废布袋、一般原料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化品包装材料、废铁质油桶、废液压油和废齿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5月2**$3日至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9 传真:8注册后查看1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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