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5月20日-2025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 550029
项目名称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西部区域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园区航空航天产业孵化基地内园 区10#钢结构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建设汉飞西部区域总部办公区、2条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智能加工制造生产线,其他航空零部件生产线1条。年产航空发动机年产2.5万片,燃气轮机涡轮叶片年产0.5万片,其他航空零部件2500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量较少,产生的降尘可通过洒水进行沉降,产生的扬尘不会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少,工期较短,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不会产生食堂废水和洗浴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装修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后外售给回收单位;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渣场处理。材料废包装物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电火花加工设备自带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车间废气收集排放系统,自带废气收集系统未能收集而逸出到车间内的部分废气经车间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再次收集(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设置隔声操作间。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金属收集后,可回收的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清洗水、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