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04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5-0**$3-1**$3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