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危废库)
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保监管部门的要求,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环评机构、检测机构及技术专家,对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危废库)及配套环保设施和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验收结论
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危废库)在建设过程中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公司设有专人负责各项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验收组现场核实并审议,建议监测机构和建设单位依据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特此向社会公众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为2**$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楠
联系方式:zhangnan@sgltne.com
二、验收附件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人员信息具体内容,见以下附件:
附件1:危废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1.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危废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1**$3.pdf6.9 MB, 下载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