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85878/202505-0014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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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芜湖楚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关键词: | 文??号: | 皖环函[2025]373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11:59:37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11:59:37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2985878/202505-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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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芜湖楚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11:59:37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文??号: | 皖环函[2025]373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11:59:37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5〕373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芜湖楚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芜湖楚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4〕58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石涧镇。项目建设内容为:楚江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金牛–福渡500kV线路开断接入楚江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楚江500kV变电站1座,本期建设2组1000MVA主变压器(2号、3号主变);本期共装设2×(1×60MVar)低压电容器;变电站共有500kV出线间隔8个,220kV出线间隔16个,构架及基础本期一次建成,本期建设500kV出线4回;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5.3km,全线按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14基。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公众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的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二)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场地,材料堆放场及临时堆土场等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应尽量减少对地面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设置线路路径、架线高度等方式减轻电磁辐射影响,确保该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公众曝露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项目验收时,应认真排查因线路摆动而增加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做好验收检测。按照运营期检测计划做好定期检测,如有群众投诉应及时开展检测并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五)新建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