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2783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5年4月25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注册后查看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性能材料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膜科技产业园C1栋5楼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膜科技产业园C1栋5楼,拟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水浴锅等仪器设备,进行高性能材料研发。建成后,预计形成年研发聚丙烯酸高分子材料100公斤的规模,不涉及中试和扩大生产,研发产物不作为产品外售。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后道清洗废水、清洁废水收集经园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FQ-00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08)排放。 (三)合理布局旋转蒸发仪、干燥箱、离心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首道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实验废物、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
2 | 北沿江铁路220千伏汊总线、220千伏 汊桃线、220千伏盘汊线迁改工程 | 江北新区盘城街道、葛塘街道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葛塘街道,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的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220千伏汊总线、220千伏汊桃线、220千伏盘汊线迁改工程。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加强施工期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287号令)、《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39号),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施工场地按南京市“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进行管理。项目开工前15天至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办理施工工地申报手续。 (三)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3 | 塞拉尼斯南京赵桥河南路工厂改性复合工程材料装置产品方案优化和产能提升项目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B-2-2地块 |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94号)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B-2-2地块,通过对原设计生产线进行优化升级,新增聚甲醛改性塑料(POM)产品,提升设备稼动率,优化产品切换方式,增加实际产品的连续生产时间;以及通过产品种类调整,增加高速率产品生产的比例等优化提升改性塑料产品产能,同步优化部分环保设施。优化提升后,项目装置改性塑料母粒产品总产能提升至71000吨/年,具体为聚甲醛改性塑料(POM)产品19200吨/年、聚酯改性塑料(PBT/PET)14700吨/年、液晶聚合物改性塑料(LCP)12000吨/年、聚苯硫醚改性塑料(PPS)12000吨/年、聚丙烯改性塑料(PP)6800吨/年、聚酰胺改性塑料(PA)6000吨/年、热塑性弹性体改性材料(TPE+TPU)300吨/年。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高浓度的料条冷却废水、高浓度的真空泵废水、不锈钢丝网清洗废水及水喷淋洗涤塔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装置区废水池收集过滤后,通过污水管道送至方水西路厂区内的东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低浓度的料条冷却废水、低浓度的真空泵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收集后满足接管要求前提下,直接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塑料生产线配料、投料、筛分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 1#、2#40mm生产线配料、投料(除玻璃纤维)、筛分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40mm生产线玻璃纤维配料、投料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处理;3#、4#40mm生产线配料、投料(除玻璃纤维)、筛分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3#、4#40mm生产线玻璃纤维配料、投料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一并通过20.6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 1#、2#70mm生产线配料、投料(除玻璃纤维)、筛分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1#、2#70mm生产线玻璃纤维配料、投料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处理;3#、4#70mm生产线配料、投料(除玻璃纤维)、筛分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3#、4#70mm生产线玻璃纤维配料、投料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一并通过20.7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5#、6#70mm生产线配料、投料(除玻璃纤维)、筛分废气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5#、6#70mm生产线玻璃纤维配料、投料废气收集经滤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一并通过16.9米高排气筒(FQ-04)排放。 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塑料生产线挤出废气收集经1套“三级ESP+分子筛+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 1#、2#、4#40mm生产线挤出工序废气收集经“三级ESP+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40mm生产挤出机生产线挤出废气收集经“三级ESP+分子筛+CO+洗涤”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9.9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 1#、2#70mm生产线挤出工序废气和热洁炉废气收集经“三级ESP+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4#70mm生产挤出机生产线挤出废气收集经“三级ESP+分子筛+CO+洗涤”装置处理;5#、6#70mm生产线挤出工序废气收集经“三级ESP+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实验室检测过程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9.8米高排气筒(FQ-07)排放。 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FQ-08)排放。 (三)合理布置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