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3号泊位扩建工程(7***1号装卸点新增乙烯装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5年5月8日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技术评审,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3号泊位扩建工程(7***1号装卸点新增乙烯装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3号泊位扩建工程(7***1号装卸点新增乙烯装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链接如下:
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书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Y9X8TZTwN8lN8qQar6Y9Q
提取码:stgf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广西华临码头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可联系广西华临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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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联系人:丁总,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0****7)。
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