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精密铜棒酸洗及生产废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4]129号 | 2024年11月1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4-129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精密铜棒酸洗及生产废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