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5月3**$3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1***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5年5月3**$3日-2****5年6月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2-6注册后查看8 传真:0****2-6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0注册后查看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本项目组成内容主要包括将原有3条免烧砖、砌块生产线的制砖机更换为全自动A-1**$3型全自动制砖机,将原有锤式破碎机更换为颚式破碎机,并新增圆锥破碎机。增加原料脱硫石膏、钢渣、铬渣、建筑垃圾、脱硫灰及滤渣,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免烧砖2****0万块/a、砌块2**$3万m3/a的产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原料卸料、堆存粉尘、上料粉尘由封闭厂房、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单体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3米排气筒(DA0***1)达标排放;运输粉尘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经全封闭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0-2****3)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0-2****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搅拌用水部分进入产品,其余全部损耗,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损耗。未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制砖机、码垛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厂界噪声强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3类限值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布袋、废滤筒。不合格产品、除尘灰直接回用于生产,不暂存,不作为固废进行管理。废布袋、废滤筒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上门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标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要求。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及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标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 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 |||
2 | 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包府公路北侧昭潭南侧(原农牧学校院内) | 本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保留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加热炉、冷拔机进行更新改造,酸洗车间硫酸替换为盐酸,新建1台电磁热风炉,其他工程依托现有。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穿孔废气、矫直废气经各自设备上方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加热炉烟气、热处理炉烟气一并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洗涤塔吸收,处理后的酸洗废气由1根1**$3m高排气筒(DA0***3)排放;盐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酸雾吸收器吸收,处理后储罐呼吸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4)排放;酸洗过程未被收集的氯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穿孔、矫直过程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热炉、退火炉、穿孔、矫直工序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注册后查看5-2****2)中表3以及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9〕3**$3号文件限值要求;酸洗、盐酸废酸储罐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注册后查看5-2****2)中表3以及修改单中(第二条)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注册后查看5-2****2)以及修改单中表4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建成后人员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 (3)噪声: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有钢管切头、轧废管、氧化铁皮、废耐火材料、皂化渣。钢管切头、轧废管暂存于主厂房剪切区域,定期外售处理;氧化铁皮于循环冷却水池底部沉积,定期打捞外售;废耐火材料产生后外售处理;皂化渣在皂化池底部沉积,定期打捞外售。 危险废物有废酸、废油、废磷化渣。于废酸罐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全部回用于冷拔机链条润滑;废磷化渣于磷化池底部沉积,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间面积为4m2,暂存间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K≤1×1**$3-1**$3cm/s,危废暂存间建设标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 项目建成后人员不发生变化,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