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通辽伟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木塑建筑模板及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外墙免拆模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通辽伟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木塑建筑模板及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外墙免拆模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以北、甘旗卡路以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以北、甘旗卡路以西,中心区域地理坐标为E:1***2°1**$3′3**$3.9***4″,N:4**$3°4**$3′1**$3.6***4″。
本项目厂区占地2注册后查看0m2,环评设计建设1座木塑板生产车间,车间内建设2条木塑板生产线,年产木塑板5**$3万m2;建设1座聚苯保温板生产车间,车间内建设1条聚苯保温板生产线,年产聚苯保温板5**$3万m2;建设点连式内置保温板(1***0万m2/a)组装车间、钢筋桁架楼承板(1***0万m2/a)组装车间,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
项目实际建设1座木塑板生产车间,车间内建设2条木塑板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并在木塑板生产车间划分出5***0m2,用于组装钢筋桁架楼承板,产能为1***0万m2/a;在木塑板生产车间南侧建设1座占地面积5***0m2的点连式内置保温板组装车间,产能为1***0万m2/a;聚苯保温板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环保工程均未建设。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2****4年6月,通辽伟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青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了《通辽伟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高分子木塑建筑模板及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外墙免拆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4年7月1日,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对《通辽伟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高分子木塑建筑模板及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外墙免拆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通环审〔2****4〕9-5号。
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4年1**$3月竣工并投入运行。一期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3万元,占总投资的1.6**$3%。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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