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溴素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渤海路以东、长江东街以南
项目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
项目概况:建设蒸馏楼、氯气储存及汽化厂房、硫磺库及危废库、总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及空压机房、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锅炉房、综合楼(办公、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建设卤水供、排管线6**$3公里,建设卤库7****0亩,建设卤井及输电线路。(一期)购置2套吸收塔、2套吹出塔、1套蒸馏塔、1套硫磺焚烧炉、液氯储罐、氯气缓冲罐、溴素储罐等设备。项目使用卤水、液氯、硫磺等原料,通过空气吹出酸法工艺生产溴素,建成后形成溴素1****0吨/年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jxQeoolrsh0HOAqSBjFXQ
提取码:jwam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潍坊海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渤海路以东、长江东街以南,项目评价范围内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4YURl-V2ZoZdjmUU5gN0A
提取码:2bd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等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