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后简称“地块”或“该地块”)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与柳林路交会处。地块北侧为宏凌天歌人家B区和天歌宿舍;南侧为金帝城小区和第三人民市场;西侧紧邻西河南路道路;东侧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根据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本地块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南市规字2024第040号)(见附件1),该地块总占地面积25548.96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074081°,北纬30.793824°。
该地块原为农田;1984年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在此建厂投产,主要生产羽绒制品(羽绒服、羽绒被、羽绒枕头等);至1990年成立四川天歌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隶属于其子公司,生产规模、工艺、平面布局等均未发生变更;至2001年全国改制,企业停产搬迁,厂房未进行拆除。地块内部分厂房先后租用给石材厂、培训学校、花市一期、餐饮店、驾校、花市二期、幼儿园使用。原西服楼2楼1990年—1993年曾分配给四川天歌魔芋有限公司用于食品加工,主要生产魔芋精粉;地块内厂房已于2023年拆除,现地块西侧区域租用给停车场使用,中部区域有周围居民进行捡种,主要种植当季蔬菜;未捡种区域已长满杂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2日)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以下简称一住两公,一住两公的确定以国家国土用途管制分类要求为准),应按国家和省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本地块的《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原天歌羽绒服厂)规划条件》(2024年9月,见附件2),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二条中“一住两公”范畴,故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024年11月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受委托后,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等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人员于2024年11月初进场,在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配合下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污染源识别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于2024年11月10日制定《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见附件3)。
根据该采样方案,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1日完成现场土壤采样工作;于2024年11月27日完成现场地下水采样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最终形成《顺庆中心城区Ga-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