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的函》(穗卫函〔2025〕1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市重点医院医疗设备更新迭代,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原则同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医疗设备进行更新,拟更新医用X线诊断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等共计35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35台(套)。其中,医用X线诊断设备更新4台(套),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更新21台(套),医用内窥镜设备更新6台(套),医用光学仪器设备更新1台(套),手术室设备及附件更新1台(套),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更新1台(套),体外循环设备更新1台(套)。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316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剔除中央资金后,剩余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医院自筹资金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设备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负责采购、安装和运营。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积极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申报相关工作。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已包含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时施工、安装所需的重要设备、材料。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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